指路标志上使用的箭头应以一定角度反映车辆的正确行驶方向。
(1)门架式标志或跨线桥上附着式标志的箭头,用来指示车道的用途或行驶目的地时,箭头应向下,并指向该车道的中心线;用来指示出口方向时,箭头应倾斜向上,倾斜角度应能反映出口车道的线形。
(2)路侧安装的指路标志,表示直行方向的箭头应指向上方,表示转向方向的箭头应与转向车道的线形保持一致。同时出现向上和向左、向右的三个箭头时,指向右侧的箭头应放置在右侧,指向上、左的箭头应放置在左侧。
(3)箭头可以放置在主要标志文字的下方,或文字一侧的适当部位。
交通标志杆的设计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根据需要可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等悬空支撑方式(版面内容少时,宜采用悬臂式):
①交通量达到或接近设计通行能力时;
②互通式立交的设计很复杂时;
③单向有三个或三个以上车道时;
④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较近时;
⑤出口为多车道时;
⑥大型车辆所占比例很大时;
⑦穿越多个互通式立体交叉、为保持标志信息设置位置的一致性时;
⑧路侧安装空间不足或受遮挡时;
⑨连接两条高速公路之间的枢纽互通时;
⑩出口匝道为左向出口时;
⑧平面交叉口标志或位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减速车道起点处的出口预告标志。
(3)公路沿线设置有上跨天桥等构造物,路侧设置有高挡土墙、照明灯杆等时,交通标志在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附着式支撑方式。
企业规模
郑州福亦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是一家围绕交通标志杆、道路反光标牌生产、销售、施工为一体的综合型生产企业。公司凭着历年来的业绩,诚信、务实、进取的企业精神,以及制造的前瞻决策和交货及时、价格互惠、服务满意的经营宗旨而赢得用户信赖,因此公司综合实力不断提高。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所辖:市场部、制造部、品管部、财务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开展本公司日常工作。
生产能力
我司现有机械设备:大型剪板机、折弯机、冲床以及切圆三角一体机和覆膜机。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专心于标志牌的研制和生产,强调精益管理,不断完善和制造工艺,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使生产管理日趋成熟并超前于其它同行。并成立了相关产品配套施工队伍。